脚踏实地做新闻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赵晓东 乔鑫豪/文图
“货款一分不少,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解决了我们公司的一大难题,麻烦您尽快解除对被告的保全措施!”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某建材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380290元,当庭履行完毕后,法官助理立即解除了对被告的保全措施,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材有限公司系生意合同关系,自2021年开始,原告经常向被告提供建材相关原料及材料,并签有购销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双方的货款按月结算,但被告长期拖欠原告货款达380290元,期间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及两家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便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纠纷。通过与被告负责人电话联系得知,因受疫情影响,被告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困难,导致付款拖延。于是,承办法官便组织双方带着各自的账单及相关证据到法院进行质证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及助理耐心整理双方提供的账单,确定了货款金额,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原告在调解中强调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货款,被告不同意。之后,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使得双方各退一步,原告同意承担案件诉讼费,被告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货款,双方握手言和,表示将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发展。
下一步,新野法院将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穿审判执行及“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去,妥善审理各类涉企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