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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田林 通讯员 李康 王青俊
“张法官,多亏了你的帮助,要不我们的驾考退款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解决呢。”6月28日上午,李某明和张某伟从太康县人民法院老冢法庭张辉法官手里接过数千元驾考退款后,激动的连声向张辉道谢说。
原来,王某杰在太康县开办了一家驾校。2018年,李某明和张某伟在王某杰处报考A2驾照,在通过科目一考试之后,王某杰一直无法让两人继续后续科目的考试,2021年9月27日,经双方协商王某杰同意分别退还二人20000元和28000元,同时向二人出具了退款协议约定三十日内退完。
孰料,王某杰在向二人分别退还部分款项后,仍欠下李某明和张某伟5000元和8000元一直未还,无奈,李某明和张某伟分别将王某杰诉至太康法院。
法官张辉接手了此案。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他通知当事人到法庭进行开庭调解。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辉向王某杰耐心释法明理,进行数次调解后,王某杰最终同意向李某明和张某伟退还剩余款项,并将退款交到了法庭。随后,法庭通知李某明和张某伟到法庭领取退费。至此,两起驾考退费纠纷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这是太康法院老冢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老冢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和水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据统计,仅今年6月份,老冢法庭就已调解案件16件、撤诉7件。
编辑:田振宇
来源: 周口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