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守护童年的“你”

豫法阳光 2023-06-21 18:23:11

大象新闻记者 慕嘉烜

“谢谢法官叔叔阿姨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会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丽(化名)天真无邪的笑容融化在六月的骄阳中显得格外耀眼。

近日,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工作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新密法院认真开展此项工作,该项工作由城区法庭牵头并具体落实,庭长张聪会立即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经筛查,发现其曾办理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受害人小丽可能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张庭长就该名未成年人的情况与民政部门进行联系,驱车40多公里来到小丽家中,详细了解小丽家庭和监护情况,听取他们的诉求和实际困难,向他们讲解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政策。

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儿童本人提出申请却无法提交证明材料的,可由受理单位主动联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为方便小丽家申请该项救助,张庭长一行人紧接着又到当地派出所和相关民警沟通材料问题,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将小丽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孩子的物质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物质保障,还需要温暖和爱,但小丽父亲已经入狱,母亲患有精神残疾。面对此情形,张庭长决定为孩子寻找一名“邻家妈妈”,一行人又驱车赶到当地村委,为小丽精挑细选了一名热心善良的“邻家妈妈”,这位邻家妈妈激动地说:“我又多了个闺女,真好。”小丽看到“邻家妈妈”之后,也开心地拉着妈妈的手,感受来自母爱的力量。妈妈对小丽说:“妞,你在学校就好好学习,回家了我就陪着你,有啥都可以给我说。”看到这样温馨的“认亲”过程,大家内心涌起一股暖流。

新密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深挖细查,延伸拓展,对发现可能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密切关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员积极履职。下一步,新密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困难儿童的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加强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来,让更多处在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得到社会的关注、感受到法院的温度,让新密的孩子们在阳光的普照下茁壮成长。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来源: 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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