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实地做新闻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慕嘉烜
近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与南召县法院通力配合、快速出击,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张某租赁的挖掘机一台,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基本案情及执行情况:在河南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张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处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河南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货款8544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无奈之下,河南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立案后,承办人房津宇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又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责令其到法院配合调查。张某先是态度消极,无动于衷,后索性不接电话,杳无踪迹。经查询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并进行现场调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后,承办人房津宇多次约见申请执行人,挖掘执行线索。不久后,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张某租赁的大型挖掘机停放于南召县某停车场内,且停车场愿意配合执行。
承办人根据线索迅速制定好执行方案,在局务会备案后,由执行局政委李翔带队,前往南召县开展异地执行工作。4月3日中午12时许,李翔政委一行到达南召县,并按照线索赶赴车辆停放地进行初步勘察。经调查后发现实际车辆位置与申请人描述不一致,车辆实际停放于国家电网某建设工地内,地形复杂,贸然行动将难以把控现场情况,在安排法警现场留守后,前往当地南召县法院寻求协助。经协调,南召县法院执行局抽调了数名业务骨干一同前往停车工地,全力配合本次执行行动。
下午3时许,两家法院十余名干警再次到达车辆所在工地。李政委与工地负责人多番交涉后,工地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会挪开阻碍通行的遮挡物。
执行干警对涉案挖掘机进行检查,结果发现电瓶没电,油箱没油且车辆主机被锁定。南召县法院同志见状,立即联系当地技术人员对主机进行解锁,并沟通附近的修理厂送来了备用油和电瓶。经过3个小时的维修和技术处理,在南召县法院同志通力配合下,终于将车辆拖离现场送上高速,一场扣押车辆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来源: 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