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难抵一纸“限制消费”令

豫法阳光 2022-04-21 10:18:41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慕嘉烜 通讯员 鲍志刚 魏晓燕

“真没想到法院的失信、限高措施会这么厉害,法官刚给他上了限高没几天,他就利索地把钱全还了!”申请人司某从法院领到自己的执行款后,由衷地称赞道。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马某为一笔6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没过几天,被执行人马某在出差时,发现自己乘坐交通工具受限,主动来到法院询问相关情况。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和法院对其采取的失信惩戒措施。在清楚的了解到失信、限高等一系列司法惩戒措施及后果以后,马某担心这会对自己以后生意造成更大的影响,当庭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表示,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的“老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带来许多不良后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同时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失信信息曝光、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罚款等多种惩戒措施。此外,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拒执犯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执行法官在此郑重告诫拒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主动履行义务,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 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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