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实地做新闻
《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3.0版)》规定,河南省外已取得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入豫进口冷链食品,在“豫冷链”系统内报备赋码后可直接进入市场流通。目前,这项政策已经率先在河南省郑州市落地。8月11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此前的防疫规定要求,所有进入河南省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和水产品,要先进入本地集中监管仓进行消毒、检测、贮存,在取得相关证明后,赋“豫冷链”食品安全追溯码才能出仓、上市销售。
记者了解到,按照最新政策要求,“持证”入豫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行消杀、核酸采样,在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中牟仓、惠济仓完成审核、赋码后,可进入市场销售环节,大大省去了中间环节。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城市场部总经理宁亚兵:“与之前相比,如果要是有这个凭证的话,不再进行消杀、核酸采样,卸货审核之后赋码即可出仓,减少了等待核酸结果的时间,加快了货物流通的速度。收费这一块儿,实行互认货物不涉及导消杀费、覆膜费、核酸费。相比于原先需要消杀的货物来说,一柜货物的成本费用减少了约1000元,每吨的话就是减少40元。”
而对商户来说,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入豫货物持有出仓证明,但仍需提前24小时报备,经过严格查验把关后方可上市销售。宁亚兵:“货主如果是口冷链需要的话要提前24小时在‘郑冷链’系统进行报备;向(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这一块儿提供报关单、检疫证、核酸证明、消杀证明、出仓证明;车辆进入监管仓等待卸货、货物审核、赋码;相关手续审核无误后出码并由装卸工人赋码后出仓流通。”
还要提醒消费者,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务必认真产品外包装上的二维码,从正规渠道购买,烧熟煮透,做好个人防护。(大象新闻·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新迪)
来源: 时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