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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南阳中院发布专项执行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五:程某与高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
【执行要旨】
在网络时代,意思表示的形成越来越多样化,婚约缔结也不例外。双方在作出意思表示时需要多方考量,尽量降低风险可能性。执行干警需认真对待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快速反应,采取强制措施,力争尽快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程某
被执行人:高某
执行法院:西峡法院
原告程某与被告高某通过QQ认识,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支付彩礼20万元,但被告迟迟不与原告结婚。原告诉至法院,西峡法院判决被告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程某彩礼钱18万元。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各类财产,未能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高某,敦促其履行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之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高某在支付4万元以后便不再履行协议并离开南阳。近日,申请人程某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高某即将乘坐成都至南阳的火车返回,执行干警闻讯快速反应,在南阳火车站出站口蹲守,将高某控制并带回法院。因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在进行体检的过程中,高某迫于强制惩戒措施的威慑,与申请人程某联系并支付部分案款,双方重新达成执行和解。
【典型意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通过网络支付的彩礼也一样受到法律保护。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网络的使用依赖程度日益提高,类似的纠纷也日益增长,甚至有在网络上以交友、结婚为名骗取钱财触犯刑法的。对于真正有缔结婚约意思表示的一方要谨慎,线上线下双重了解方能最大程度确保好事办成。在执行程序中,对有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或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让被执行人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付出代价。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