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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杨彦杰/文图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新野县人民法院将审判阵地前移,携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涉消费纠纷一体预防化解”工作模式,以涉消费案件实质化解为中心,串联链接法律宣传、风险预警、诉非对接、执行惩戒等节点,打造“事先预防、诉前分流、裁判引领、失信联动”专业解纷模式,努力营造消费者友好型法治营商环境。
以消费纠纷源头预防为先,营造诚信放心消费环境
以3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针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纠纷、教育培训纠纷、生活及社会服务纠纷多发的现状,通过联合消费者协会主动上门送法,深入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学校、广场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册200余本,对12户商家宣传法律法规及矛盾纠纷化解途径,促进消费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预防。创新普法方式,结合“十一黄金周”、“双十一”、春节等消费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布典型案例10起、举办法治讲座2次、邀请58家经营企业旁听庭审,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发生。
以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挺前,构建纠纷多方联动格局
为充分发挥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在消费者纠纷案件的作用,县法院邀请县消费者协会调解员与人民调解员等一道参与消费纠纷的调解与多元化解,畅通消费纠纷“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在诉前成功化解消费纠纷8件。同时,发挥诉讼与非诉讼的机制优势,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使得纠纷化解既能吸纳了法院程序规范、公信力强等特点,又能调动消费者协会调处机制灵活多变的优势,大幅节省维权成本和时间。
以消费纠纷实质化解为要,发挥裁判规则示范引领
对消费纠纷启动“绿标签”制度,开启立审执“绿色通道”通过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与快执行,实现对消费就纠纷的实质化解。当前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平均审理用时仅15.17天。同时,司法作为社会矛盾纠纷的平衡器,为充分发挥裁判对社会价值引领作用,新野法院通过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10起、开展消费纠纷巡回审判3次,努力实现司法审判规则治理作用,为社会提供导向、为市场建立规则、为法治树立标杆,让人们放心消费、安心购物。将商家涉消费诉讼的情况及进行归集,依靠司法大数据,综合市场主体诚信情况、潜在消费风险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整理,形成2份司法建议书,便于政府、协会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
以消费纠纷失信惩戒兜底,促进消费环境良性发展
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明确涉商家失信预防化解的专人对接、定期推送、及时更新等常态化衔接事项,推送涉诉涉执商家16起,充分利用消费者协会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曝光失信商家,对不诚信商家形成震慑,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障消费者可以有效行使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让消费行为更加理性、健康、安全。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