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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杨小甲/文图
12月15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22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唐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丁峰、唐河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中心主任常亮、执行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首先通报了唐河县法院今年以来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和工作成效。今年以来,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唐河县法院牢牢把握“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改革要领,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两个中心+六个团队”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两个中心”即执行指挥中心和卷宗管理中心,“六个团队”即事务集约办理团队、财产处置团队、普执团队、快执团队、特执团队、裁决团队)。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从改革前的68.93 天减少至 56.08 天,缩短了 12.85 天;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从改革前的 49.12 天减少至 43.67 天,缩短了 5.45 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9.9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3918”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唐河法院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举措:一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使用司法强制措施,审慎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对因面临司法手段难以正常经营的企业,研究合理的解决方案,灵活采取担保、分期偿还、信用修复等多种方式,为企业纾困解难;二是坚持走访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妥善研究并及时解决,助力企业提高生存发展能力;三是加强执行联动建设,加强同县公安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有关部门的执行联动,着力构建、完善解决执行难格局。
发布会还通报了一起因执行过程中拒绝申报财产、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抗拒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构成刑事犯罪被唐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的典型案例。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