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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周凤娇 郭贝/文图
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中心法庭在认真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灵活运用“云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线上达成调解协议,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4年,王某因店铺经营需资金周转,请求自己的朋友刘某向内乡某银行贷款合计10万元供自己使用。在借款发放后,王某实际使用了该贷款,但是到期后一直未偿还,致使贷款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为其贷款的刘某也受到了牵连。内乡某银行长期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承办法官李向东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与王某进行电话沟通。王某得知自己被起诉后,情绪十分激动,表示自己不是直接贷款人,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李向东第一时间安抚了王某的情绪,耐心地向其解释贷款逾期不归还的法律后果,并阐明即使不是贷款人,但是基于贷款人与其的特殊关系,贷款人可以以追偿权纠纷对其提起诉讼,最终仍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李向东从情理入手,语重心长地告诉王某,朋友借款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你解决资金困难,现在你应该承担起责任,不能因一己私利寒了朋友的心。
经过李向东的劝导,王某表示愿意偿还贷款,但因年代久远,产生利息数额较大,无力承担,希望银行可以减免部分利息。李法官又主动与银行沟通,希望银行能够减免一部分逾期利息,做出一些让步。由于被告所在地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不便外出,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李向东提出线上调解。经过法官多次背对背的沟通调解后,原告某银行表示,理解被告王某的困难处境,愿意减免部分逾期利息;被告王某也表示愿意偿还贷款本息。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线上签署调解协议书,案件成功完成线上调解,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自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以来,湍东中心法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大量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