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被执行人拖欠货款 干警倾力执行促案结

南阳观察 2022-03-01 10:07:50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程童雨 万春磊/文图

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来到新野法院执行接待中心,向申请执行人杨某支付化肥款7000元。

张某自2015年起在杨某处购买化肥多次,至2020年12月28日,张某仍下欠杨某化肥款48453元未付,后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定:张某共计支付杨某化肥款47000元,于2022年1月30日前支付杨某7000元,2022年6月1日前支付杨某20000元,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杨某20000元,其余部分杨某放弃。后张某仍一直拖欠不还,杨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立即将张某的微信账户余额进行冻结。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了结此案,执行法官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希望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对张某释法析理,并告知被执行人张某诚信做人的重要性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多次沟通协商后,张某意识到了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将7000元货款交至法院。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到杨某手中,案件执行完毕。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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