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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程童雨/文图
“太感谢你了!万法官,我已经收到孩子的抚养费了,这回孩子上学学费、生活费有着落了。”申请执行人毕某感激地说道。2月18日,申请执行人毕某来到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中心,将一面写着“为民解忧无私奉献 执法为民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万春磊的手中,表达着自己的谢意。
2015年,邹某和毕某因感情不合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并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定:男孩毕某某由毕某抚养,邹某每年支付小孩抚养费3000元至小孩18周岁止。调解书生效后,毕某多次向邹某催要抚养费,邹某均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邹某,站在法、理、情角度耐心调解,同时向被执行人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邹某一直拒绝履行,甚至躲避执行。为了促使案件尽快得到解决,执行法官依法对邹某实施了失信惩戒措施,将邹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邹某深感在日常生活当中处处受限。就在不久前,邹某主动通过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2月14日,毕某收到邹某支付的39900元抚养费,至此,邹某已将毕某某到18周岁的抚养费全部付清,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