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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国营 通讯员 文立新/文图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司机在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醒来后就继续开车,殊不知往往是“人醒了,酒还没醒”!交警在早晨执法时经常遇到此类情况,结果一查是酒驾甚至醉驾,此时开车照样属于酒后驾车。近日,武陟县大虹桥乡某村的付某就因“隔夜酒”被交警查处。
原来,6月8日晚上,付某让其儿子付某某送自己到武陟县文化路某饭店和朋友吃饭,席间,付某喝了约6两白酒一瓶啤酒。饭后付某某载着父亲付某安全返回家中休息。
6月9日早上6时40分许,付某需要去县城办事,随即“很自然”地开车向县城方向驶去。当行驶至083县道老沁河桥北口时,被正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检查的交警拦截。民警在对付某进行安全带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浑身酒气,便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是,付某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县济民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4.8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温馨提醒:人醒≠酒醒,“隔夜酒(醉)驾”是完全存在的。由于酒精在体内的代谢速度和个体、环境等因素有关,在不确定是否已经解酒的情况下,切勿驾驶机动车!
编辑:叶琼
来源: 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