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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猛犸新闻记者 王韶卿
金秋九月,黄河河南段两岸,色彩缤纷,美丽的沿黄生态廊道每天都会迎来大批游客。随着黄河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两岸居民走上了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这些改变离不开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当然也有检察机关的法治护航。近年来,河南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推进美丽河南建设。
9月27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共同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环境之美。
着力解决危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
古柏渡是有2000多年历史的九曲黄河著名渡口,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某旅游区位于荥阳市王村镇黄河岸边,于2013年11月获批开建。建设期间,超规模建设、非法建设等问题突出,严重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黄河流域“四乱”突出问题,河南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与河长办密切协作,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拆除黄河河道大型违建旅游设施,消除长期存在的黄河行洪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黄河安澜。
这仅仅是河南检察机关入推进公益诉讼的一个缩影。
“在最高检领导下,河南省检察机关与黄委、省河长办一同推动黄河沿线九省区河长办和检察机关协同治理,共同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一批危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河南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程慎生介绍。
同时,河南检察机关还与省高法、省公安厅会签文件,实施黄河流域河南段跨区划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集中管辖,取得良好效果;与河南黄河河务局共同设立协作机构并会签意见,协作配合取得新突破;又与黄委、省河长办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认真落实黄河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黄河保护的良好氛围。
拓宽办案领域 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应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粮食安全。”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穆中杰说。
在座谈会上,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高校专家学者也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穆中杰表示,我国始终将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总书记也强调“两个必保”,一个是粮食饭碗中国必须端牢,再一个制造业必须筑牢。
针对河南农业大省、粮食大省的实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在全省开展粮食安全、闲置农用地、耕地保护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坚决遏制“非农化”“非粮化”,共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8万余亩。
“产得出、存得住、能流通、不浪费是抓好粮食安全要诀所在。从粮食生产到收货、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重视节约粮食的法制建设,其重要性不亚于粮食生产环节。”穆中杰说。
近五年来,河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案件范围不断拓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从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不断扩展到英烈保护、文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冬表示,当前,河南在黄河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已经位于全国前列,还可以进一步拓宽更多的办案领域,在耕地保护、生物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继续发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实现。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应该大胆的开拓,大胆的创新,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解决好困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突出问题。”陈冬说。
聚焦“国之大者”与“省之要事”
检察公益诉讼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2019年2月,根据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河南全省三级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部门相继成立。
据程慎生介绍,2019年以来,河南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42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87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49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981份,提起诉讼810件,其中有48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理应在生态保护大局中主动作为。”河南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王广军表示,河南检察机关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持续围绕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战略及河南“十大战略”,部署开展特色专项监督活动,对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硬骨头”“老大难”案件进行查办,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与此同时,河南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以办案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围绕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办案重点,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王广军说。
来源: 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