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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昌
“非常感谢政府能体谅我们的实际困难!”8月2日,因故逾期报送公司年度报告的李先生长舒了一口气。原来,郑州市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一天发出公告表示:对未主动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在2022年8月31日前主动改正并向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可免予行政处罚。
“经查询,您于2021年注册的企业仍未公示,逾期将面临:公司异常,法人失信,接受罚款(最高1万元)!”六月底,经开区某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李先生,连续收到好几条催办年报的信息。然而,连续的疫情让这个新成立的公司举步维艰。“六月初,因为个人原因,公司财务已经辞职了,年报工作本来由他负责,”李先生表示,自己曾尝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但由于内容太专业,没敢填。
就这样,忙于拉业务的李先生忘记了填报年报,等再想起来时已经逾期了。然而,就在李先生忐忑不安之际,他得知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免予处罚的公告。
原来,8月1日下午,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发出公告表示:对未主动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在2022年8月31日前主动改正并向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可免予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据悉,这是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经开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疫情对我区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
得知能够延期填报年报的李先生长舒了一口气,表示:“非常感谢政府能体谅我们的实际困难,这种宽容、审慎的管理,反而让我记忆更加深刻,以后一定会如期报送年度报告。”
来源: 郑州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