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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起,我省居民新申领的第三代社保卡,在领取的同时将在同步申领渠道生成电子社保卡,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也就是说,我省将从28日起实施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
10月2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规范全省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工作,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保卡服务,我省将实施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工作是人社部门的创新探索,原服务渠道签发使用电子社保卡不受影响。
面向人群主要是2021年1月1日起新制的第三代社保卡用户。电子社保卡签发方式为:实体社保卡申领成功后,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所谓同步申领渠道,主要有: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社保卡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的发卡行APP。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期间已领取并启用社保卡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将在10月28日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持卡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10月28日后新申领的第三代社保卡,在领取的同时将在同步申领渠道生成电子社保卡,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来源:正观新闻 猛犸编辑: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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