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小学师德教育:学会“四用” 修德赋能

阳光少年 2024-04-16 17:03:24

大象新闻记者 徐超 通讯员 张新玲/文图

为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守师德底线红线,4月15日下午,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小学举行了以“涵养师德 砥砺师魂”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

4月7日,贵阳市教育局对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秦岭路小学副校长陈俊朵通过对这6起师德案例的具体分析,与老师们一起探讨如何化解师生矛盾、家校沟通等难题,力争做到有理有据地处理各种小冲突,让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更融洽。同时强调学校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助力教师修德赋能。

为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陈俊朵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全体教师对教育惩戒的尺度、力度和温度也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惩戒有度,教育有爱,学校要求所有教师学会“四用”《规则》:把握用的尺度、范围,就是“会用”;善于用法、妥善使用,就是“善用”;谨慎使用、细心使用,就是“慎用”;在适用范围内不姑息,敢于出手,就是“敢用”。学会“四用”有助于把威严还给教育,把敬畏还给学生。

老师们纷纷表示,教育惩戒的原点和终点都是教育,惩戒只是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惩戒有度,教育有方,教师选择惩戒措施,应遵循育人原则,以可接受的方式将惩戒目的触及学生心灵,防止滥用惩戒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要做“手有戒尺、心中有爱”的教师。

来源: 阳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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