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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慕嘉烜
近日,新密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时隔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服务宗旨与理念。
2012年,被告李某由于饲养生猪需要,向原告米某购买玉米。因资金紧张,被告向原告出具一张欠条,载明欠原告玉米款四千余元。之后米某多次催要,被告未予支付,故米某将李某诉至新密法院。
立案后,诉前引导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为高效化解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经调解员了解,被告李某身在外地,不便到庭调解。原告米某年纪较大,不会使用互联网,调解员便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微信、电话等工具,采取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方式。经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规、明法理,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意见。
新密法院把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诉前调解,认真践行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的理念,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用行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马营慧 李金蔚)
来源: 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