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真闹心”,法官上门调解“解烦心”

豫法阳光 2023-04-25 16:10:16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慕嘉烜

“楼上排水管漏水,我家卧室遭了殃!物业和楼上住户都不给解决,这可咋办呀!”前不久,郑州市中原区某小区的业主许大爷遇到这样的烦心事儿。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陈红法官通过现场勘查、上门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这起因漏水而引发的纠纷,高效、用心地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

许大爷和周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2022年8月,许大爷发现自家房屋墙壁上壁纸有大面积被水浸泡的黄色痕迹,部分墙皮脱落,壁纸损坏。经联系物业与楼上住户,初步判断是楼上周某家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水管和公共排水管道衔接处长期漏水所导致。许大爷随即找到周某和物业要求赔偿损失,但双方均不认为是自己的原因导致,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许大爷将住在楼上的周某以及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陈红考虑到此案若通过判决方式处理,不利于化解双方矛盾。为维护和谐邻里关系,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前几轮电话调解中,双方对许大爷家受损程度争议较大,而且情绪激动,调解陷入僵局。为圆满解决矛盾,陈红利用下班时间,到许大爷家实地查看受损情况,并了解更换壁纸、粉刷墙壁等费用,又对屋外的漏水处进行勘察,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虽然案情简单,但若启动鉴定程序,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高额的鉴定费,更不能从根本上缓解邻里关系。”陈红说。为此,陈红抓住机会再次调解,从《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邻里关系的情理角度,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从鉴定评估风险、鉴定评估费用较高、时间长等各种不利方面入手,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通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周某赔偿许大爷房屋维修各项损失2500元,物业公司免除了许大爷5个月的物业费用。周某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许大爷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邻里之间的这桩闹心事儿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俗话说“邻里纠纷无小事”,和谐的邻里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中原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全力维护和谐邻里关系和社会稳定。

来源: 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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