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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慕嘉烜
自“豫剑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新密法院不断探索小标的执行案件办案思路,将“人性化”理念贯穿执行过程,面对小标的案件一丝不苟,实地传唤被执行人,高效办结,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新密法院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使申请执行人从中感受到执行法官对每一起案件的用心。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新密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李某支付原告刘某货款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原告刘某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任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履行5000元后便不再履行还款义务,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执行法官尽量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被执行人丝毫不理会执行法官的用意,依旧拒不还款。几经周折,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在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时,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错误,立即履行剩余款项,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小标的执行案件虽案情简单、涉案金额小,但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关乎胜诉当事人的期盼、关乎案件执行的效果、关乎司法权威的彰显,同时也是提升执行质效的有效途径之一。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新密法院将继续依法穷尽执行手段,强力兑现生效裁判,用实际行动诠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大情怀”。
来源: 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