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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慕嘉烜 通讯员 左世友
用好“加、减、乘、除”四个方面,河南省新郑法院为企业服务精准把脉,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为新郑市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两年来,新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客观指标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县市第1位,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评价连年位居全省县市首位;去年12年,该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做好保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加”法。该院把握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延伸司法服务上下功夫,分阶段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涉企案件立案、送达、举证、质证、开庭、合议、裁判、执行各时间节点的管控,严格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去年诉前成功化解2678件,突出司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正向职能作用。
做好保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减”法。该院精准司法办案标准,减少司法活动负面影响,该院利用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理解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内涵,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针对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案件,申请符合条件的一律开具调查令,增强中小投资者维权能力。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举报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对排查出的2方面的问题,建立台帐,明确任务、制定措施,不断改进司法服务。
做好保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乘”法。该院着力做足做强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几何”式成效,组织46名党员法官深入辖区467家机关、企业、社区进行走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65余人次,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3次,了解企业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征集企业家意见建议,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提高涉企业案件质效。
做好保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除”法。该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风险隐患预警防患,依托三级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建立网格化诉调对接平台,探索“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助推“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建设,真正实现小事不出企、矛盾不上交。努力消除影响企业发展的纠纷隐患。去年,该院对200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诉前化解,有效的从源头解决问题,从而保护了涉案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编辑:刘继忠
来源: 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