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水法院:“云上法庭”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

豫法阳光 2022-10-28 18:54:41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慕嘉烜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因被告人对民事赔偿部分有调解意愿,最终法官通过“云上法庭”主持调解,被害人与被告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意见,被害人当场出具书面谅解书,刑事案件也顺利推进,该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5月,在郑州市某饭店门口,饭店老板张某和烧烤摊摊主李某因合作生意发生争吵并推搡拉扯,张某外甥赵某冲上前用啤酒瓶砸向李某头面部,致李某面部流血受伤。经鉴定,李某面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刑庭庭长耿艳荣接手案件后,她了解到被告人赵某能够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赔偿被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被害人李某也表示愿意接受赔偿,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耿艳荣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下,无法进行线下调解,为了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耿艳荣启用“云上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线上调解。

10月23日上午,耿艳荣通过“云上法庭”连线被害人李某、被告人赵某家属和辩护人,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对赵某表示谅解。随后,赵某家属通过转账直接赔偿给李某人民币12万元,李某也当场出具谅解书。

10月25日,金水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被害人的谅解情况,对被告人赵某予以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疫情防控期间,金水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处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

来源: 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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