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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首席记者 慕嘉烜 通讯员 马营慧 梁会刚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在面对信誉和人性的考验时,出借人有时可能面临“有借无还的情形”,有时因要账却反目成仇,昔日的亲朋好友成了陌路人。近日,有两名当事人情绪激动的来到新密法院苟堂法庭,纷纷表示要起诉对方,在苟堂法庭法官的调解受理下,该起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化解。
双方原是多年的朋友,一方曾经向另一方借款7000元,借款方一直未及时归还,出借方为督促还钱一怒之下便在个人社交平台上传借款方照片。而借款方认为对方侵害了他的名誉,双方更是发生了严重争执,因而诉至新密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为多年的老朋友,倘若诉讼后一纸判决只会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为了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通过释法析理和耐心疏导,分别将欠钱不还和在社交媒体发布过激言论的不利后果向双方进行了说明,并询问双方真实想法。在了解到双方均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将相关问题进行了结,只不过是碍于面子,没有人主动认错以后,承办法官引导双方放下情绪,理性处理问题。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一方承诺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就在网络平台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向对方道歉并删除相关言论。在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后,承办法官及时通过诉前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上传相关证据和文书。最终,两个为借款“打官司”的朋友就此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新密法院持续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又一真实写照。新密法院苟堂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和早期,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并通过诉前调解平台的推广和应用,积极为当事人开启诉前调解绿色通道,立案、调解、出具文书等一站式完成,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高效,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为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 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