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郑州高新区法院善意执行有温度 被执行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豫法阳光 2021-05-20 10:39:26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慕嘉烜 萌友 高云鹏 刘亚敏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持续深入开展,郑州高新区法院持续深化司法为民理念,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找准司法服务的发力点和结合点,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强大动力,落实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5月10日,被执行人申某来到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谢天亮手中,感谢他有温度的善意执法。

申某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最终被郑州高新区法院判令偿还某银行郑州分行贷款及利息共计153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谢天亮与被执行人申某取得联系,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申某表示自己无还款能力,谢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发现申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谢法官依法启动房产评估拍卖程序,并告知被执行人申某尽快将该房屋腾空。被执行人申某表示该住房是他们全家唯一的住房,如果卖了这套房子,她和孩子将无家可归。原来被执行人申某是一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两个尚且年幼的孩子,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目前确实拿不出那么多钱偿还银行贷款。

此时近年关,谢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困难,若此时强制腾房,被执行人带着孩子将在过年期间居无定所,强制执行也需要人性化执法,谢法官将此情况通报给申请人,经过和申请人进行多次协调后,申请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申某三个月的宽限期,先让她带着孩子踏实过个年,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尽力筹集资金,如果在这个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根据约定,被执行人的自住房屋就可以避免被拍卖,如果无法清偿,法院三个月后将继续拍卖该房产。

年后,被执行人申某仍无法按约定期限偿还申请人的欠款。为了维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谢法官按照之前的约定,将涉案房屋挂网拍卖。同时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权利,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法律规定,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为被执行人申某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10余万元以供其租房。在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及时将拍卖房产交付给买受人,该执行案件案结事了。

被执行人申某虽然被强制拍卖了房产,但依然对执行法官的公平公正、有温度的善意执行非常感激,专程送来了锦旗。郑州高新区法院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举措,用善意、温情执行在化解了纠纷让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的同时也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猛犸编辑:姚冬梅

来源: 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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