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保护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

行业资讯 2023-02-28 21:44:19

大象新闻记者 金晓利

记者从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消费者有诚实守信的义务。

明确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管理办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消费者有诚实守信的义务。

《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包括规范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和销售行为,禁止误导性宣传、强制捆绑搭售、“理赔难“、不合理收费等行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采取暴力、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实施催收等内容。严格行为监管要求,明确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统一标准、统一裁量,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和行为。

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系统性提出体制机制建设要求,有利于不断提升自身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的良性循环。

警惕非法“代理维权”

近年来,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推出“代理投诉”“代理退保”“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等所谓“代理维权”服务诱骗消费者,名为代理维权,实则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慧眼,警惕非法“代理维权”陷阱。

来源: 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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