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中院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

信阳观察 2024-05-18 16:41:16

大象新闻记者 辛鹏 通讯员 郭晓雨

在第三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近期,信阳中院通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为离婚家庭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以法为教,照亮孩子前行。

“法官,孩子书面申请过,要和我一起生活。”“法官,我觉得孩子还是跟我一起生活对他的身心健康更加有利。”5月16日,信阳中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是这个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之一。

“这个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公正审理这个案件的同时,还应评估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心理冲击,引导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相互配合教育好孩子,尽量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是我们在审理中应当兼顾考虑的问题。”庭审前夕,民一庭庭长郑佳与承办法官徐宏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她们认为这个案件夫妻双方对一审判决离婚都没有异议,对于这个即将解体的家庭来说,孩子是父母离婚最大的受害者,离异夫妻将来以怎样的心态和方式处理孩子的教育问题,是夫妻双方目前面对的最大难题。而法院应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对案件双方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庭审当天,信阳中院邀请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司凌丽为夫妻双方做了一场家庭教育指导。

“接到法官电话后,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双方矛盾的症结,制定了辅导方案。”司凌丽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与夫妻双方分别谈心,又进一步掌握孩子的成长经历以及夫妻在孩子抚养和教育方面的分歧,为此次辅导增加“筹码”。最后,司凌丽与夫妻双方进行座谈,从如何建立孩子自信心、转移孩子关于父母离婚的注意力、如何弥补性别教育的缺失等方面对二人进行了辅导。辅导结束后,夫妻双方均表示受益匪浅,无论孩子归谁抚养,在未来的路上,在孩子的事情上一定会并肩作战,让爱弥补每一个缺口。

家庭教育指导是人民法院在家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治理的方式,也是切实做深做实案件审理的“后半篇文章”。近年来,信阳中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以家事案件审理、少年法庭工作为切入点,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和方法,让“小阵地”发挥“大作用”,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入更多司法正能量。

编审:辛鹏

来源: 信阳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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