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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亮 通讯员 李梅 孙春雨
“200余万元已到账,请注意查收!”
近日,息县A公司账户收到一笔200余万“巨款”的到账提醒,原本举步维艰、艰难经营的A公司终于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时节迎来转机。
据悉,A公司是2011年成立于息县的一家混凝土公司。2018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由A公司为B公司承包项目提供符合标准的混凝土,该项目由许某负责管理施工。2019年4月,经结算,混凝土总价款590万元,已付380万,尚余210万未付清。A公司多次索要余款未果后,遂将B公司诉至息县法院。息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许某向A公司支付货款210万元,B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该案涉及“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一经立案立即进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办理。进入执行程序后,息县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立即向二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督促被执行人承担还款责任。随后,依法通过“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对二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证劵、网络资金等财产进行“总对总”线上查询,第一时间冻结了B公司账户200余万元财产。后因B公司申请再审,案件暂缓执行。执行团队长宋伟经与A公司沟通,暂未扣划该账户资金,但本案并未“一放了之”。
不久,B公司的再审申请被驳回,执行事务专员对宋伟进行了提醒。宋伟在得知再审申请审查结果后,为维护A公司的合法权益,立即将冻结账户资金扣划至法院账户,并与被执行人沟通,最终将200余万元执行款汇至A公司账户。
尽早回收资金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经营已是举步维艰的A公司意义重大。
为破解企业资金回笼难题,切实为中小微企业解忧纾团,息县法院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积极采取“线上联动查控+线下集约执行”,探索破解涉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执行难、执行慢的创新举措。在司法护航下,相信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会像A公司一样,迎来又一个春天。
来源: 信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