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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冯晓玉 通讯员 韩雷
4月18日,新乡县供电公司结合新乡县水利局到朗公庙集中供水厂进行现场核实,该户属于农村供水工程,符合政策,预计优惠电费3万余元。
近期,新乡县供电公司结合省发改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农村用水用电支持政策。针对农村供水工程供应农村居民生活和农村生产经营用水过程中的生产性用电,即取水、制水、输水等生产环节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新乡县供电公司营销部电费专业联合3个中心供电所,对县区所有供水用户进行逐一入户排查。截至目前,经初步排查符合政策用户171户,退还用户优惠电费共计46万余元,为农村生活、生产用水降低了用电成本。
据了解,通过该政策电价执行后,农村供水工程中发生的生产性用电,低压用户每度电将节省电费0.0838元,极大降低了用户供水用电成本。下一步,新乡县供电公司将定期开展农村供水用户排查,扎实做好降费惠民政策有效落地,确保百姓喝上安全水、便宜水和健康水。
来源: 新乡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