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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作家善于“挖坑”,有的作家适合“凿井”,李佩甫属于后者。
晚春时节,郑州这座城该绿的叶绿了,该开的花也开了,70岁的李佩甫生活按部就班:散步与读书。
“能够从大杂院连骨碌带爬地走出来,是阅读拯救了我。”李佩甫毫不掩饰对读书的推崇,“我有幸找到一支‘笔’,稀里糊涂做了喜欢又适合自己的事,我得好好握住它。”
对即将到来的“世界读书日”,他说,阅读是对生活最长情的告白。
1953年出生的李佩甫成长在河南许昌一个大杂院内,字还认不全的时候,就到处找书看,但凡带字的纸片都要拿来翻一翻。“书本提供的是一个个生活的‘沙盘’,一些烫眼的句子,一些不同的生命体验,对人的一生会起到不可估量的参照作用。”童年时的阅读体验影响了他的一生,甚至直接引导他走上了写作之路。
写作过程中,李佩甫在以家乡为中心的文学地域版图中,发现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平原。从此一马平川的豫中平原成为李佩甫的据点,他以“地子”的身份开始了对平原的抒写。2015年,李佩甫代表性长篇小说《生命册》获第九届茅盾文学奖。
“写作就是把生活的黄豆,泡成长着根须又有着翅膀的豆芽。”在很多人眼里,李佩甫不是天才型的作家,而属于苦修派,通过一年年的坚持,“咬住”一支笔对社会生活做出有深度的艺术表达。
“我坚持认为不管怎么写、写什么,都是作家对社会发出的声音。我坚持认为,文学不应是大众的附庸,而是人类生活的先导。”
李佩甫在郑州商都遗址公园内。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李安摄
从“姥姥的村庄”到“文学的家园”
草地:都说童年是作家创作的母题,您也说过:“我真正的文学生涯应该是从回忆童年开始的”,童年经历对您日后写作有什么影响?
李佩甫:我出生在许昌一个大杂院里,五行八作的人都有。那是一个贫穷的年代,记忆中肚子总是很饿,为了混三顿饱饭,每个周末和寒暑假我都会步行二三十里到姥姥的村庄去,所以,我的童年基本是在姥姥的村庄度过的,我所受到的乡村生活熏陶也主要是童年时期。一个小孩在姥姥的村庄走来走去,不自觉会用一种外来人的视角打量,很多村里人觉得平常、平淡的事,于我却非常新鲜,那段记忆也成了我日后写作的储备。像《黑蜻蜓》中的“小脏孩”和《红蚂蚱 绿蚂蚱》中的“我”,都有童年的影子。
另一个对我影响较大的经历是姥姥的“瞎话儿”。那时农村的夜特别黑,睡觉的时候我都会偎在姥姥怀里听她“拍瞎话儿”,就是讲故事。每晚一个“瞎话儿”,总也讲不完,姥姥当时已经半瞎了,记忆力却惊人地好,枝枝梢梢都讲得很清楚,我就是在这些“瞎话儿”里泡着长大的。后来姥姥去世了,“瞎话儿”却留着,我小说中的神秘性、传奇性也主要来源于姥姥的“瞎话儿”。
草地:您在城市出生,却将大部分笔墨倾注到乡村,比如《小小吉兆村》《羊的门》《生命册》等,写作专注点几乎都是农村生活的变化,农民命运的变化,为什么?
李佩甫:我虽然出生在工人家庭,但少年时期,很多时间都是在姥姥的村庄里度过的,我就是一个“小脏孩”,一手挎着草筐,一手拿着铲子,在乡野里跑来跑去,成为一个“编外”的割草孩子。也就是从那时起,我认识了平原上各种各样的草,在很多时间里,我觉得自己也成了平原上的一株草。
到了中学时代,我下乡当知青,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干着各种各样的农活,依旧是与草木为伍。那个时候,我知道“瓦块云,晒死人”,知道“麦忙不算忙,要忙还是桑叶长”。作为知青生产队长,我经常跟一群支书、队长去公社开会,我很自豪走在他们中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打量着一个个太阳高悬的日子和无边的田野,品味着光脚蹚在热土里的感觉,我觉得我跟土地的颜色一样,这些生活记忆已经浸润到我的血液中了。
草地:从1978年第一篇作品《青年建设者》公开发表到现在,您已在创作这条路上走了40多年,当初如何从一名技术工人走向文学创作这条路的?
李佩甫:青年时期,我是一个没个人志向的人,抱着为国献身的意念走到乡村,虽不知要干什么,却很有激情,时刻准备着,随时把自己交出去。1974年,当知青的第三年,我被推荐到许昌上技校,上学期间负责办黑板报,在这个过程中开始尝试写作。
技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机床厂当技术工人,夜班空闲时候就读读书,写写文章。当时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寄给了《河南文艺》,没过多久就接到了公函,邀请我去郑州改稿,当时很兴奋,第二天就请假去了,八天改了八遍,改得面目全非也没能发出来,很受打击。回去后结合自己的经历,又写了一篇《青年建设者》,讲的是一位年轻技术工,怀着一腔热情为祖国建设事业奉献青春的故事。这篇文章登在了1978年《河南文艺》第一期,当在目录上看到“李佩甫”三个字时,我就想着一定要继续写。
草地:您曾说“小说的第一句话对我来说是一锤定音的”,您在写作中会有如何开端的焦虑吗?
李佩甫:我写作比较讲究文学情绪,一定要找到语言行进的方向,也就是作品开端的第一句话,才能顺着这个情绪走下去。写《生命册》的时候,就是因为没有找到第一句话,我把已经写好的8万字全部废掉。然后就去下乡当知青的地方,住了三个月,重新去熟悉那片地域,才有了“我是一粒种子”的开端。
草地:您觉得写作中最难和最重要的是什么?
李佩甫:写作最难的就是重复,认知的重复、情绪的重复、想象力的重复,每次都希望能避开,但又不能完全避开,这是最痛苦的。所以每一次写作都应该是重新开始,要把上一篇的文字情绪全部熄掉,但思维是有惯性的,你想重新开始,未必就能重新开始。
情感是写作的灵魂。作家情感的真诚度对作品质量有很大的影响,文字骗不了人,一旦进入文学深处,就藏无可藏。
很小的时候就吃到了“文字里的面包”
草地:您的文学之路靠什么来引领和滋养?
李佩甫:我的人生得益于阅读,是阅读拯救了我,它让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吃到了“面包”,文字里的面包。我是工人家庭出身,父亲是一名鞋厂工人,三代赤贫。我很小的时候就读了大量的书,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就是家里最有文化的人了,写信填表都是我。
因为父母都不识字,所以我是野读、乱看,凡是有文字的东西都找来。我同学的父亲清华毕业,家里有很多藏书,但由于时代问题,他家的书都锁在柜子里。想看而不得,是非常痛苦的,那时就经常偷家里的东西去找同学换书。
我读的第一部外国文学作品《古丽雅的道路》,就是从那位同学家里借来的,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人生走向,也由此改变了我的生活轨迹。这是一本有气味的书:面包的味道、果酱的味道,还有沙发、桌布和羊毛地毯的味道。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面包,但在中国最饥饿的年代,我却吃到最鲜美的“面包”。
到青年时期,回城上了技校,我一下子办了四个图书馆的借书证。是阅读让我认识到世界很大,让我知道什么是苦难深重,什么是高贵,什么是优雅。在书里,我看到了巴黎圣母院,我读到了各种各样的生命状态,我知道“好”的标尺是什么。
草地:您这一代“50后”作家,经历了上世纪80年代文学的大繁荣,大量现代文学译作出现,您曾说自己“张开所有的毛孔拼命地去吸收”。
李佩甫:上世纪80年代是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接轨的一个时期,适逢改革开放,各种文学流派、文学思潮进入中国,对我来说是一个大开眼界、大量“吃进”的时代,也是我几十年以来阅读量最大、最密集的一个时期。初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相当震惊,开篇第一句至今难忘:“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种叙事、思维方式,带来的是对历史的穿越、对生命的整体关照。我们几乎都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很多作家在一段时间内,都会忍不住地用“多年以后”这种表述方式。
这个充电期一直延续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见识了好的文字是什么感觉,那个阶段也出现了很多模仿性作品,但我这个人模仿力不够,我又逐渐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平原”,也慢慢找到了自己的写作方向和写作能力,建立了自己的文学自信。先是学习,然后是“走出”,只有走出才能创造出民族的文本。
草地:您怎么看待阅读?
李佩甫:阅读是非功利的,是一种滋养,是丰富人生、开阔视野、清洗自己的最好方式。阅读也是提升自身的唯一捷径,它在你面前摆下很多“沙盘”,让你看到你未经历的各种各样的人生,走进你所不熟悉的生活领域,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对世界、人生的认知。
在文学创作上,找到属于自己的“平原”
草地:您时常强调要“找到自己的领地”,您这一代作家有很多都找到了自己的写作领地,比如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贾平凹的商周、刘震云的延津县,您的写作领地是什么?
李佩甫:“平原”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是我的精神家园,也是我的写作领地。我四百多万字的作品,大部分都是在这块土地上浸泡出来的。
我做技术工人时,理所当然地选择了从工人生活开始写,但总写不出自己满意的作品。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看了很多国外著作,吃了一肚子“洋面包”,却没有消化的能力,那个阶段写得很苦,找不到方向。每天晚上,我都像狼一样在大街上走来走去,甚至勉强地去虚构编故事。我知道,必须要寻找自己的创作源泉,打一口属于自己的“井”。
1985年,我想起童年生活,想起姥姥的村庄,原来自己最熟悉的生活还没有写,于是就有了《红蚂蚱 绿蚂蚱》。那时我发现,我把对于乡村的记忆写了出来,我是有土地的。作品发表后,在文学圈产生了一些影响,自那以后我找到了自己的出发地,就是我最熟悉的家乡,写作方向从这里开始了。
草地:所以您的写作领地是从姥姥的村庄一步一步开始扩散的?
李佩甫:《红蚂蚱 绿蚂蚱》找到了我的写作方向,但这只是个开始,后来我延续这个方向又接连写了《黑蜻蜓》《无边无际的早晨》《村魂》等几个中篇,进一步坚定了“从我最熟悉的领域出发”的信心。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写作领地先是由家乡的那一块地方开始,而后慢慢铺开到整个平原。
这个平原既是一块真实的地域——豫中平原,也就八九个县份的大小。这个平原又不是具象的,变成了我心中的平原,是重新再造后的一块土地,是我对中原文化一次次认识再认识后形成的。
在文学创作上,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平原”,就有了一种家的感觉,我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我的亲人,在写他们的时候,我是有痛感的。
草地:《羊的门》《城的灯》《生命册》被称作“平原三部曲”,这三部作品有什么内在关联吗?
李佩甫:实际上它们是相互独立的。《羊的门》是写“草”的,把人当作植物来写,写这块土地上各种各样的生命形态和生存方式;《城的灯》主要是写农村人的“逃离”,写对“灯”的追逐与向往;《生命册》是我对脚下这片土地认识的阶段性总结,写的是当代知识分子的心灵史。
草地:您说写完《羊的门》才觉得自己是一名真正的作家,为什么?有人认为您影响力最大的作品是《羊的门》,您自己最喜欢《生命册》,如何评价这两部作品?
李佩甫:在《羊的门》之前我写过很多作品,也获过奖,但总觉得没有把自己最好的东西拿出来。虽然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后,我建立了一些文学自信,也慢慢找到了写作的方向,但还是羞于说自己是个作家。《羊的门》实际上是我写得最顺利的一部长篇,一年半完成。前面一气呵成,结尾修改八次,我完全尽力了,我奉献了一块领地。
《生命册》是我写得最努力的一部书,历经5年,将50多年的生活经验和30多年的写作经验重新盘点。主人公吴志鹏是一个“背着土地行走”的人,他是中国社会巨大变化中的一个当代知识分子形象。他身处时代旋涡时的清醒和抽离,对故乡的愧疚、牵涉和羁绊,更像是我的“自省书”。
李佩甫在郑州一家书店内阅读。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李安摄
文学不应是大众的附庸,而是生活的先导
草地:写作40多年,您的创作过程经历了怎样的起伏?
李佩甫:每一次创作都是把自己全部交出去的过程,创作大部分时间都是痛苦的,面壁的时间远远超过顿悟。有时候会把十天半月写出来的东西全部撕掉,因为没有情绪,没有感觉,进行不下去,但有些时候甚至不需要搭架子,里面的人物写着写着自己就跳出来了,创作就是一个不断经历瓶颈并突破瓶颈的过程。
1985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是我写作情绪最饱满激越的时期,那时一天可以写8000到1万字,因为进入了自己的记忆和情感深处,找到了领地。这个时期创作生命力的勃发,有对乡村记忆的怀想,也有对乡村历史的追溯,还有对当时乡村变化的思考。所以,写作就是把生活的黄豆,泡成长着根须又有着翅膀的豆芽,写不下去的时候,就到你熟悉的生活中去吧。
草地:您觉得作为一名创作者,对于生活现象的一种亲历式的观察捕捉或者采风有必要吗?您现在还会经常去平原走一走,持续关注它的精神生态吗?
李佩甫:作家想要扣住时代的脉搏,离不开生活,这样才会对社会有比较鲜活且深刻的把握和认知。我每年都会到平原上走一走。并不为了写哪部具体作品,只是为了一次次重新熟悉这块生我养我的热土。当然,每每在写作上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也会下来走一走,重新理一理思绪,重新点燃自己,也顺手拾点什么。
草地:追溯历史、立足当下、写给未来,这是您文字世界的主动担负,您也一直强调文学的标尺,为什么?
李佩甫: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凡是有实用价值的东西,都是有价的,凡是没有实用价值的,都是无价的。一把椅子哪怕是金子做的,也是有价格的,但一个百米纪录、一首名曲、一幅好画,在现实生活中都没有实际用途,但体现的是人类体能、智能和想象力的极限。文学同样如此,它是社会生活的“沙盘”,是一个民族思维力、想象力的宽度和极限,对具象的社会现实没有实际的效用,但却是人类精神之药,可以滋润心灵。
真正的文学应是一个时代的标尺和旗帜,我坚持认为,文学不应是大众的附庸,而应是人类生活的先导。我们要有灯。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