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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付雨涵
6月1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河南在全省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基础上,河南四部门联合下文,进一步扩大缓缴三项社保费实施范围。
◎“5+17”个行业实施缓缴政策
政策要求,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
扩大实施范围的17个行业为:
1、农副食品加工业
2、纺织业
3、纺织服装、服饰业
4、造纸和纸制品业
5、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6、医药制造业
7、化学纤维制造业
8、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通用设备制造业
10、汽车制造业
1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2、仪器仪表制造业
13、社会工作
14、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15、文化艺术业
16、体育业
17、娱乐业
◎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
稳岗返还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政策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规定对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
实施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自2022年5月起,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2022年年底截止。
◎缓缴执行时间
根据政策规定,企业及有关单位(以下统称为企业)自6月起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申请缓缴当月及以后缓缴实施期内的三项社保费,5月尚未缴纳三项社保费的,可申请自5月起缓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38号)规定的5个特困行业原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的期限到期后,可继续申请缓缴本通知规定的缓缴实施期内的三项社保费。
◎标准参照依据
1.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曾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区域,或者曾出现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封控区、管控区所在的县(市、区)(具体以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为准)。
2.困难企业指: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申请缓缴前上一自然月或之前累计三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但不包括长期停产、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僵尸企业。
3.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告》《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告》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授权参保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缓缴申请进行核准,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也可委托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核准办理。申请缓缴企业在省、省辖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由省、省辖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核准办理。详细办理程序可查看河南省人社厅官网文件。
来源: 时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