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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夏萍 通讯员 张珊珊 罗志强/文图
“真不错!我都是在单位充好电回家,不仅方便、实惠还安全。”3月11日,在河南鹤壁市淇滨区牟山小学新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旁,王老师满意地说。
为缓解住宅小区电动车自行车充电压力,防范杜绝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入户充电带来的火灾隐患,鹤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普及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全面普及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棚),广泛开展“满电回家”活动,即“依托单位资源,在单位公共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及充电桩(棚),号召员工在单位内给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后回家,以缓解居住小区内充电难等问题。”
“今年2月底我们学校新建成了55个充电桩,除去开车、步行的老师,这批充电桩基本能够满足学校教职员工所骑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牟山小学负责人介绍。
如今,在推进居民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棚)过程中,受居民小区规划空间有限、建设程序繁琐、资金保障不足等因素影响,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棚)进程缓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前期开展了大量实地调研评估,通过广泛征集行业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意见,最终下发了此《通知》。”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马韶润介绍。
该《通知》从工作目标、建设标准、工作分工等方面对各县区、市直单位安装普及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棚)作了要求,明确由市消安委办联合市创城办、市创文办、市平安办,每月督导,每季度排名,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消防考评的重要依据,定期予以通报。
据悉,《通知》自2021年12月下发以来,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已建成充电车棚、集中充电场所100余个,新增充电装置3000余个。“满电回家”活动已经在全市各单位有序铺开,有效缓解了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充电不安全等问题。
来源: 时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