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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要求,2022年我省调高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后的标准为948240元,比去年增加7.16万元。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7412×20=948240元。
省人社厅要求,此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应遵照执行,认真做好相关待遇计算工作。
来源:正观新闻
来源: 时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