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规定养老机构预收费不得超过6个月

时之眼 2021-11-23 11:13:04

​全国人口第七次普查数据显示,目前河南65岁以上老人有1340万,占常住人口的13.5%。随着我省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提升养老服务能力迫在眉睫。11月23日,《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指出,养老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提供养老服务、销售商品、投资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需要预先收取服务费的,金额不得超过月服务费的六倍。养老机构收取的保证金、押金、预付费等费用应当建立专户存储,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  猛犸编辑:彭艳

来源: 时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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