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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文 通讯员 张晓东/视频
6月13日12时30分许,南阳市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王春接指挥中心指令,在许平南高速方城至许昌方向238公里处有一装载棉絮包的货车起火。
得到警情后,民警立即携带灭火器材赶往现场,民警一边设置警戒,一边用带的灭火器灭火,一直坚持到消防部门到达,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紧张灭火,终将明火扑灭。
事后,经询问驾驶员得知失火原因,驾驶员马某在驾驶过程中将抽烟后的烟头随意扔往车窗外,随着惯性烟头被风刮进了车厢,引燃了货物。
交警温馨提醒:夏季天气炎热,易发生火情,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驾驶安全及避免起火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在驾车时一定不要吸烟,在开车前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维修和保养,防止汽车“带病”工作。同时,要随车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发生火情以后能够及时补救。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立即靠边停车熄火,断开车内总电源,立即离开车辆后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并及时拨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来源: 视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