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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陈伯辉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王飞 高琳
2月24日,由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50000元。
当今社会“以瘦为美”的价值观催生了庞大的减肥药市场,由此也成就了减肥市场的暴利。被告人董某某就是逐利减肥圈大军一员,作为一名朴实的农民,董某某本应本本分分,却歧路亡羊,走上了犯罪道路。2021年5月份,董某某根据在网上搜索的减肥药“偏方”开始在小红书、淘宝等app上购买荷叶粉、淀粉、决明子粉、西布曲明、奥利司他等原料,以及空壳胶囊、胶囊罐装版、封口机等设备,按照一定配比在袁某某等人帮助下在其家中生产出了减肥胶囊,并通过qq群、朋友圈向外宣传销售,共获利170000多。
“我知道西布曲明是禁止添加的”“就是想挣点钱……就是财迷心窍了,也知道是违法犯罪”。办案检察官在提审他时,董某某坦白了“神奇胶囊”背后隐藏的秘密——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虽有一定的减肥功效,但可能会有高血压、心率加快等副作用,严重可致人中风或死亡,我国在2010年10月30日就禁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生产、销售或者在食品中添加。董某某的“发财梦”突破了法律的红线,在明知西布曲明的违法性的情况下依然购买并添加至生产的减肥胶囊中,将“头晕、恶心”等不良反应美化为正常现象,最终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更是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办案检察官提醒:公民个人应将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消耗健康追求“美丽”之法不可取;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妄图利用网络规避市场监管,贩卖违法减肥药的行为害人又害己,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来源: 三门峡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