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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万双双
为营造“双节”期间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9月7日上午,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清丰县社区矫正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中心会议室集中开展国庆节、中秋节“双节”前集中警示教育。
活动中,细致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门洪斌最后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思想,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要从行动上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按时汇报自己的情况,并及时汇报突发情况,确保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出现“人机分离”;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学习,感恩回馈社会。
编辑:宋明增
来源: 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