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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张媛媛/文图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对重点车辆和易肇事易肇祸突出违法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从严查处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平安,濮阳市高速交警支队多措并举,依托辖区各个收费站开展违法查处统一行动,期间,现场查处一起驾驶员实习期开车上高速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8时许,支队三大队民警赵大庆、张闯带领辅警在台辉高速范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看到前方交警查控车辆检查时,行驶速度突然变慢,并有想掉头的趋势,执勤民警察觉到情况后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对驾驶员的询问过程中,驾驶员说话吞吞吐吐谎称没有携带驾驶证,执勤民警迅速利用手持终端对其进行核查。
经核查,该名驾驶员2021年12月23日考取到驾驶证,目前尚在实习期且独自一人驾驶车辆并无三年以上驾龄。随后执勤民警对该名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高速公路速度快,驾驶证处于实习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经验不足,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处置不当,会导致更加严重的事故,存在行车安全隐患。驾驶员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之后在驾驶证实习期期间保证不在上高速公路行驶。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名驾驶员进行处罚。
濮阳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来源: 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