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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明增
濮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教育学习岗”“护学岗”“流动岗”等措施,保障城区道路安全畅通。
教育学习岗。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习点开展如下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工作。
行人横过街道时,不在人行横道内行走、闯红灯的,行人违法进入机动车道、横穿街道、翻阅护栏、花坛。
非机动车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超员、争道抢行、进入机动车道的。
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反通行规定。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对有以上交通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依法予以处罚,或进行十分钟的教育学习并签写承诺书、发布微博或朋友圈曝光违法行为集十个赞。
科学部署,加强“护学岗”。交警大队对县城区20余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调整,并安装了一批禁行标识。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大对校园周边违法停车、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联合学生家长志愿者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护学岗”执勤民警向家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提醒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快速处置,设置“流动岗”。交警大队摩托车铁骑队充分发挥执勤效率高、灵活便捷的优势,在日常勤务工作中,针对道路交通早中晚高峰时段,提高对城区重点路段的巡逻频率,全力做好查纠交通违法、宣传教育、接受群众咨询救助等道路安保执勤工作,第一时间将警力使用在最需要的“点、段、面”,锻造了濮阳县交警的“铁军形象”。
来源: 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