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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张媛媛
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常态化通行管理措施: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2022年端午假期(自2022年6月3日0时至6月6日6时),濮阳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民生、应急、医疗、防疫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在每日0至6时以外的时间段通行。
请相关运输企业和相应车型车辆驾驶人提前安排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对违反高速公路禁限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濮阳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濮阳高速交警提示:端午假期期间,辖区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提前规划行车路线。
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企业,应当主动到加油 (气)站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报备车辆信息,经收费站核对信息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配送车辆应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运送民生、应急、医疗、防疫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优先保障通行。
来源: 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