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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张金坤
5月9日,范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线上庭审当庭调解一起买卖合同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尽快返还价款协议,使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2022年1月1日原告邢某在被告董某处购买抵押车辆一台,双方约定购车款56000元,并签订《车辆转押协议》一份。2022年1月14日,原告将车辆停置于自家院门外,次日早晨原告发现车辆不知被谁开走,现场只留下告知函。原告立刻与被告联系,要求被告予以解决,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买车费用56000元。
被告董某认为购买车辆属实,但原告邢某对车辆的性能及车辆为抵押车辆的性质已完全了解,仍愿意以远低于正常同类车辆的价格购买,说明完全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涉案车辆是否存在邢某处,或是被盗等均不能确定,法院应依法驳回邢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受理后经过庭审,发现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分别指出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特别是综合分析当前疫情的特殊环境以及当事人的情绪,针对双方诉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准确把握调解时机,在发现双方存在调解成功的可能后,及时组织双方通过远程网上办案程序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审结该案,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范县人民法院 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成功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司法服务,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不打烊”,防疫、办案两不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范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速度和温度。
来源: 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