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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公安局处罚一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人
2022年5月6日14时许,濮阳县某小区业主郭某某在濮阳县城区实施疫情静态化管控期间,私自外出购买香烟,行至小区南门时与值班门岗保安发生纠纷后,将门岗保安摔倒在地。濮阳县公安局接警后受理案件,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郭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22年5月6日,濮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郭某某行政拘留5日。
2022年5月6日
来源:今日龙乡
来源: 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