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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郭贝 王充飞/文图
未经房东同意签订的转租协议是否有效?次承租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师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擅自转租而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1月,郑某与吴某签订了门店转让协议,约定吴某将其承租的门店转租给郑某,转让费用23000元,每年租金14000元,按年缴纳。随后,郑某将房屋进行粉刷清理。几天后,房东得知吴某未经同意擅自转租房屋的情况,要求郑某搬离房屋。郑某、吴某就转租及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郑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门店转让协议;吴某退还已经支付的转让费并赔偿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认定事实较为清楚,法律责任明确,本着一次性化解矛盾的初衷,承办法官多次和当事人联系沟通,了解原被告的真实想法。因被告在外地,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承办法官便引导被告通过“云上法庭”进行隔空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租赁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耐心释明法律关于转租的相关规定,就双方的主要矛盾点进行辨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就调解协议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这起房屋租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编审:钟乾伟】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