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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王崇/文图
10月12日,镇平县人民法院高磊团队在晁陂镇某村巡回审理一起县民政局提起、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权纠纷案件,当庭撤销姬甲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姬甲的姐姐姬丙为孩子的监护人,以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3年初,在镇平县公安局晁陂派出所民警走访排查中发现,镇平县曲屯镇某村人姬甲不务正业,酗酒成瘾,不务工挣钱,生活拮据,姬甲11岁的女儿姬乙辍学在家,并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家中垃圾成堆,姬乙生活环境恶劣,营养不良。经村基层工作人员多次批评教育,仍拒不改正。
发现上述情况后,镇平县人民法院、镇平县公安局、镇平县人民检察院、晁陂镇政府等多部门介入,引导政府职能部门参与解决该问题。并联系县民政局履行临时监护职责,确保姬乙入学,保障生活条件。
证据收集完毕后,镇平县民政局正式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姬甲监护权资格,并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依法审查,该院决定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磊多次到姬乙家进行实地走访,并跟其所在村的村委会以及村里人认真询问、了解核实家庭的基本情况,联系居住在外县姬乙的姑姑姬丙,征求其是否愿意担任监护人的意见,确保案件慎重处理。
为了能够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以后生活得到更好的照顾和保障。镇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依法适用特别程序独任开庭审理。
在庭审中,姬甲表示愿意放弃监护权,法官当庭宣判撤销姬甲作为监护人的资格,指定姬丙作为监护人。
宣判后,高磊现场宣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知识,对缺乏父母监护、缺少家庭关爱的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进行辅导,使其安全健康成长。
对于孩子的未来,镇平县法院协调民政部门在庭审前针对孩子年龄及需求制定了临时监护方案。由于姬丙在外县,镇平县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将小孩转到姬丙家附近的学校就读,解决了她们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镇平县法院组织开展了以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判后回访帮教、家庭教育指导令落实为内容的专题活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常态化。同时,积极落实“枫桥经验”,多部门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