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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王骞/文图
9月12日下午,作为原告参加完庭审的纪某刚走出法庭,就被等候多时的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带回该院执行局。从原告变为被执行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2013年,纪某因工程需要从王某处购买钢筋,后经王某催要仅支付部分货款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再支付。后王某将纪某诉至卧龙区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纪某向王某支付货款9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纪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卧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并多方寻找纪某行踪,但其一直拒接电话也不露面,玩起了“失踪”,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法官,你好,我找到纪某了,他正在西峡法院开庭,你们快来!”9月12日,申请执行人王某通过电话向执行干警提供了被执行人现身西峡法院的线索。案情紧急,不容耽搁,该院执行局立即组织五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西峡法院。途中,执行干警了解到,纪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故作为原告将对方诉至西峡法院,现案件正在开庭审理中。赶到西峡法院的执行干警随即守在了审判庭门口,在等待两个小时后,成功将刚结束庭审的纪某拘传至卧龙区法院。最终,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经执行法官耐心明理释法,纪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出具保证书一份,并与王某约定了还款期限。至此,案件得以取得新突破。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