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实地做新闻
河南广电·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王云 陈鹏/文图
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之根本,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但刘某作为儿媳妇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而且把公婆的社保卡据为己有。7月5日,新野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结合情、理、法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获得双方当事人好评。
周某今年已经88岁,有6个儿女,5个已去世,仅有一个大女儿在世,周某系高龄老人并且有残疾,国家每年都支付并补贴其社保、低保和残疾补助金。可这些国家对周某的补贴费用的社保卡在儿媳刘某手里,这些钱也都被刘某取出使用,极少给周某用。造成周某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无奈之下,周某在大女儿的帮助下将拿走自己社保卡,并将不赡养自己的儿媳妇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吴军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诉讼请求的内容及实质情况牵扯到老人的赡养纠纷,因此,化解家庭因赡养老人造成的纠纷是本案的重点问题。办案法官到被告所在地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调解员和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从亲情角度进行了教育,从法律角度进行了释明,并与被告拉起家常,告诉被告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虽有矛盾,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子女应当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以及为经济困难的父母承担医疗费用等,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于理于法,都是不允许的。
被告刘某主动与承办法官约定了时间,并就原告的相关社保卡证及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现场,儿媳妇和周某及大女儿三人紧紧相拥,88岁的周某也露出久违的笑容。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