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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常照军/文图
5月25日清晨6时许,按照南阳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再次出击,4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分乘12辆警车迅速奔赴各执行一线。
为确保此次集中执行取得实效,行动前,该院执行局召集全体干警开展专题研究,逐案分析,周密部署,明确行动路线,制定详细行动方案,并在人员组合、车辆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为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保驾护航。同时强调,在执行行动期间既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也要做到应执尽执,绝不给被执行人推诿扯皮的机会,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6点20分,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卧龙区法院。据了解,2014年8月16日,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混凝土供需协议一份,双方约定由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王某供应商砼。后经双方结算,王某共欠货款770967.6元。2019年12月14日,双方达成协议书一份,就还款事项达成协议,王某承诺将分期支付货款,同时约定,如果未按协议约定,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可向法院起诉,并自起诉之日起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和承担律师代理费。协议签订后,王某未按协议约定还款,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遂提起诉讼。经审理后,卧龙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770967.6元及律师代理费。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仍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司法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但王某一直杳无音信,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随后,执行干警告知原告一方面要留意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另一方面要多方打听被执行人的位置信息。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将刚要出家门的王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经过执行干警推心置腹地劝说,王某的态度明显转变,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5万元,下余款项限期支付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6点50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马某小区,将其拘传至法院。据了解,2019年3月15日,马某、董某因经营某培训机构资金周转困难向梅某借款60000元,约定使用一年,月利息1分。款项到期后,经梅某多次催要,至2021年7月7日还下欠本金42000元,2021年8月17日,马某、董某又转账支付5000元,仍下欠37000元一直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未果后,梅某将马某、董某诉至卧龙区法院。审理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7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全部利息。调解协议生效后,二被告仍未主动支付,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积极约谈被执行人公司马某、董某,但其二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此后,执行干警又通过电话约谈的形式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希望通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承担责任,同时也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我行我素,态度强硬。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董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经过执行干警充分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被执行人当日偿还了28066元执行款,下余款项申请人放弃追偿,案件顺利执结。
截至当天下午4点,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17人,执结14案,和解10案,腾退房屋一处,扣押农用机械一台,执行到位金额34.6万余元。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继续以豫剑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将集中执行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努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