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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郭贝 张丁双/文图
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师岗法庭从情理入手,以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成功调解一起涉大型商超的租赁合同纠纷,把涉企案件经济影响降到最低,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3月,王某、胡某出于合伙经营商超的需要,与刘某等3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期5年,年租金21万。在缴纳第一年租金后,王某、胡某开始拖欠租赁费,刘某等3人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王充飞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经沟通,了解到王某、胡某此前未经营过商超,其间向供货方支付货款,加之商超装修,所以后续经营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资金紧张,不能一次性支付全部年租金。刘某等3人却认为王某和胡某经营大型商超,利润完全够支付年租金,之所以不全部支付是故意拖欠。由于双方之间一直缺乏有效沟通,最终导致矛盾出现。考虑到涉案商超涉及几十名员工的就业和数十家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如简单一判了之,将会衍生更多矛盾。为彻底解决双方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王充飞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一方面,王充飞耐心劝解原告刘某等3人,告知其王某、胡某并非恶意拖欠,两人缺乏经营经验,资金出现问题只是暂时的,等商超经营进入正轨,租金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另一方面,王充飞劝解王某、胡某,告知他们要具备契约精神,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房租。
最终,在王充飞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租金3万元,并且双方重新约定了付款方式,由一次性支付改为分三次支付年度租金,至此,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以调解方式圆满化解。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