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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杨彦杰/文图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推动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强化联动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通知》,双向发力,致力于打造消费者友好型法治营商环境。
在消费领域推广“枫桥经验”,开展涉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普法方式,在“十一黄金周”、“双十一”、春节等消费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涉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院与商家“两走进”活动,对消费纠纷进行大数据分析预警,促进消费纠纷在源头得到治理。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入驻诉讼服务中心,畅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把消费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对消费案件启动“绿色通道”,实现涉消费纠纷全程快速办理。对消费纠纷启动全诉讼流程“绿标签”提示制度,立案时优先为消费者提供现场立案、跨域立案、查询咨询、材料收转等服务;审理中对消费案件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在执行时,对消费案件优先查控、优先执行,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法院+企业登记”线上业务联办新模式,将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息查控业务引入法院,实现“一键查控”被执行商家的股权信息、送达地址信息,从而实现执行案件的快执快结。
对消费纠纷构建“惩戒联盟”,加大涉消费纠纷失信惩戒力度。建立涉消费纠纷失信惩戒预告知机制,对涉消费纠纷的经营企业在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提前告知和提醒相关企业负责人,释明失信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同时将失信惩戒预告知内容推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消费者协会,帮忙化解失信危机。对纳入失信名单的经营企业,利用消费者协会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曝光失信商家,对不诚信商家形成震慑,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障消费者可以有效行使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