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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吴阳 郭贝/文图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在二手车交易量持续增长的同时,与二手车相关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11月21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通过云庭审模式,调解一起因买卖“泡水车”引发的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岳某从王某处购买了一辆二手汽车,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卖方王某承诺保证所卖车辆无事故,无泡水现象。后岳某使用过程中车辆发生故障,在维修过程中发现该车辆为泡水车,岳某与王某商议退车退款等相关事宜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张松哲在接手本案件后,首先向原告岳某了解车辆情况、查看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随后与被告王某取得了联系,王某承认该车辆系水泡车,与其卖车时描述的车辆状况不符。张松哲对王某做了细致的调解工作,言明此次纠纷发生是因为王某自身没有诚信经营,导致岳某要求退车,而此过程中岳某支付车辆保险费、修理费等合理费用,王某应该承担。因岳某所在地有疫情,经双方同意后,张松哲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云庭”进行了互联网庭审。庭审过程中,经张松哲耐心释法明理,王某表示愿意退款,最终双方远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退车当日王某退还岳某58000元,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内乡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根据案件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理工作,对于在履行合同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一方做好释法说理,使得办理案件事半功倍,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