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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朱小旭 刘娴/文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有效化解群众在生活中所产生的价格争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3日上午,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邓州市法院联合设立的“邓州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公室”在邓州市法院挂牌成立。邓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丁建国和邓州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剑波共同为调解办公室成立揭牌。邓州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宋鹏等同志、邓州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雪存及部分人民调解员等参加揭牌仪式。
仪式上,丁建国宣读了《关于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阐明了成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公室的宗旨及意义,介绍了价格纠纷调解工作办公室的组织设立及总体要求等。
张剑波在讲话中表示,成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公室,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是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求的具体行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公室的挂牌运行,为群众解决价格纠纷争议提供了一个新平台,开辟了我市价格争议诉前调解新模式,不仅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各部门密切联系的纽带,有利于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诉调对接和诉源治理机制,有利于便捷高效处理价格争议纠纷,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法院将不断加强与市发改委、司法局等部门的联系,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以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依托,整合法院与价格部门的资源,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强强联合,形成解纷合力,发挥法院在价格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司法保障作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揭牌仪式结束后,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出席会议的相关领导还实地参观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公室的办公场所。
编辑:张定有
来源: 南阳观察